所有持有合法管制刀械的刀友都知道,台灣管制刀械總檢查的日子一年會有一次,這段日子最不爽的其實就是在百忙的工作當中,還要抽時間等警察來檢查,這之間當然會有很多你我都覺得很雞歪的小問題,恰巧我與眾刀友碰到的諸多問題,我想我就分享在此,讓台灣眾多廣大刀友不要在被那些不懂規定的波利士大人唬的一愣一愣的,紅蓮一次把所有機歪小問題做了整合給各界刀友做個參考。
機歪小問題一 .警察總是叫我人民要把刀拿去派出所檢查?這樣沒問題嗎?
很多刀友總是被警察唬的一愣,他們最常慣用的手法就是叫你把刀拿去派出所檢查 ,但是偏偏紅蓮就是硬骨頭,就是愛體制唱反調,直接打電話到他們的司令部XD就是內政部警政署,得到的答案就是我們可以不用親自把刀拿到派出所交由承辦人檢查,而是警方需要以為民服務的心態,親自到府辦理檢查,與查戶口一樣,刀械的總檢查其實也是檢查刀的戶口,最好就是警察到你家裡檢查,你本人跟刀械都在,因為人民自衛槍支刀械管理辦法裡就明確規定,管制的不只是你的"刀"而且還管你這個"人",所以人刀放置處所一定要一樣,這也是警政署年度總姐查業務督導時候的檢查重點,另外這就是另一種查戶口,你可以想成是查"刀"的戶口,不太需要用太嚴格的想法來看到這件事情。
機歪小問題二.警察總檢查的時間大概是要多久?
也是有很多的刀友都有這樣的問題,就是警察除了叫你把刀拿去派出所會各分局"放"然後他會先請你回去等候通知領刀,但是我的至電警政署時警政署承辦人回答,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只是個檢查方式都須依據年度的刀械總檢查實施計畫,實施計畫裡面只有說明檢查實需要拍攝刀的照片,及作好查驗記錄,並沒有硬性規定你的刀一定要在警察局扣好幾天甚至是幾個禮拜,這些都可能是各承辦人的不同的做法而已。另外如果警察要你一定要把刀留在那,那樣我們刀械持有人有權力請警察簽署刀械保管責任切結書,以釐清刀械損壞生鏽時候的財產責任,但是當你用出這招她們大多都不敢簽,因為她們也是怕賠錢!!警察到府檢查通常是拍完照片後馬上就會去檢查下一個列管戶,不會搞很久。
機歪小問題三.警察是否可以取消刀械持有之刀械持有資格並沒收刀具?
這個問題其實很多人我想也都有碰到,這個絕對是警察恐嚇威脅你!即使你因為工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你無法在公定時間內檢查,政府及警察機關也沒有任何權力沒收你的刀具,因問這是你合法申請取得的資格,警察機關沒有任何權力以你無法配合檢查知名目沒收你所持有之刀械,但是有以下幾點他是可以強制收購或是沒收你持有的刀械:
(1)獲法院宣告禁治產或是刑事判決者
(2)以取得之合法刀械,犯刑事案件現行遭查報者
(3)自行報繳者
這兩個他們可以強制收購你的刀械:
第一點是你獲得法院判決你要被抓去關了,而且就要執行了!所以你也沒有上訴空間,他們就會去跟你收購,武士刀一把根據人民自衛槍支刀械管理辦法,武士刀一把就是台幣200元整,政府不管你的刀是幾十萬的日本真劍或是幾百萬的古刀甚至是國寶,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就是跟你收購台幣200元。
第二點則是你拿你取得的合法刀械去砍人或是預謀殺人,而且你很處綏!剛好你要砍就被逮到不然就被攝影機拍到,那樣警察有權力扣押你的刀當作是證物,這就跟你開車你撞死人一樣,警察會扣留你的車當作是證物,要是你恰好是這點,他就可以依照警察權立行使法刑事案件搜查要項,可直接沒入,不會給你錢,你連200元去喝啤酒都沒有!
第三點就是你自己去把刀繳掉!這點警察最高興,一來是可以不用管你這把刀,二來是他可以被記功嘉獎,因為他的轄區內有老百管理下自動報繳管制刀械,但是也有不肖警察利用這點欺騙百姓,讓民眾再無預警狀況下簽下了刀械報繳同意書,所以請各刀友警察讓你簽東西的時候務必要看清楚!以免到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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